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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多元司法 : 中国社会的纠纷解决方式及其变革 |
| 索引号 | D926/20096 |
| 分类号 | D926 D926(司法制度) D92(中国法律)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 作者 | 高其才、 |
| 出版社 | 北京 : 法律出版社, 2009 |
| ISBN | 978-7-5036-9240-6 |
| 页数 | 435页 ; 21cm |
| 价格 | CNY32.00 |
| 标签 | 司法制度、法学、 |
| 简介 | |
| 注解 | 本书从社会客观事实出发,对中国古代汉族的神判进行了探讨;对中国古代汉族人判形式之一的社会审判形式如宗族审判、村落审判、行会审判、秘密社会审判等进行了全面的讨论;分析了少数民族的纠纷解决方式;讨论了近代中国的司法改革思想、领事裁判权与近代中国法制变革;展示了律师职业和法官职业的现状,对中国律师执业中的关系因素、法官法律适用中的关系因素进行了具体分析,并总结了当代中国法律适用的平衡性问题。 有书目 (第426-431页) |
作者简介
高其才,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浙江省慈溪市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1985年7月在重庆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93年8月在武汉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5月在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1985年7月至1997年11月,在武汉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工作:1997年12月至今,在清华大学法律系、法学院任教。
主要从事法理学、法社会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著有《法理学》、《中国习惯法论(修订版)》、《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瑶族习惯法》、《农民法律意识与农村法律发展》(合著)、《瑶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法律问题研究》(合著)、《民事习惯的司法运用》(主编之一)等。发表《习惯法研究的路径与反思》、《探寻秩序维持中的中国因素——我的习惯法研究的过程和体会》、《试论农村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的关系》等论文。
主要学术兼职: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农业与农村法制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农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
以“本真淳以应变幻,由笃实而达空灵”自勉。
书籍简介
《多元司法——中国社会的纠纷解决方式》从社会事实出发,对中国古代社会宗族审判制度、村落审判制度、秘密社会审判制度、少数民族的纠纷解决方式等进行了全面的探析;讨论了近代中国的司法改革思想、领事裁判权与近代中国法制变革;展示了律师职业和法官职业的现状,探讨了当代中国法律适用的平衡性问题,并对中国律师执业中的关系因素、法官法律适用中的关系因素进行了具体分析。《多元司法——中国社会的纠纷解决》对我们完整的了解中国社会的解纷机制、认识中国司法中的文化因素有了新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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