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名称 | 有限理性及其法律适用 |
| 索引号 | D90/20117 |
| 分类号 | D90 D90(法的理论(法学))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 作者 | 李容华、 |
| 出版社 | 北京 : 知识产权出版社, 2007 |
| ISBN | 978-7-80198-816-4 |
| 页数 | 275页 : 图 ; 21cm |
| 价格 | CNY24.00 |
| 标签 | |
| 简介 | |
| 注解 | 2008年4月第2次印刷 有书目 (第269-273页) 本书以数学证明的方式解决了有限理性的本体性地位,从而使有限理性具有了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含义。在此基础上,系统地介绍了有限理性在法律中的适用问题。 |
书籍简介
《有限理性及其法律适用》主要内容: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以形而上学的方式全面揭示理性的有限性,他并没有明确、直接地提出有限理性这一概念,西蒙从管理学的角度直接提出了有限理性的概念并以这一概念为基础建立现代决策理论。但是,有限理性在康德和西蒙那里仅仅具有认识论上的含义,至于有限理性是否具有本体论的含义,他们并没有涉及。在系统梳理已有理论成果的基础上,《有限理性及其法律适用》以数学证明的方式解决了有限理性的本体性地位,从而使有限理性具有了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含义。在此基础上,系统地讨论了有限理性在法律中的适用问题。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36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