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名称 | 公司重整法律评论 |
| 索引号 | D922.291.914/201110 |
| 分类号 | D922.291.914 D922.291.91(企业法、公司法) D922.291(国民经济计划学与社会发展法令) D922.29(经济法) D922.2(财政法) D92(中国法律)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 作者 | 李曙光、郑志斌、 |
| 出版社 | 北京 : 法律出版社, 2011- |
| ISBN | 978-7-5118-1565-1 |
| 页数 | 册 : 图 ; 23cm |
| 价格 | 第1卷 |
| 标签 | |
| 简介 | |
| 注解 | Vol.1 出版频率不详 本书从实证、理论、案例、业界四个方面研究中国公司法律问题,内容包括:中国破产法实施三年的实证分析、新破产法框架下国有企业破产重组问题研究、中国公司重整实证研究等。 |
书籍简介
《公司重整法律评论(第1卷)》由李曙光、郑志斌主编,为公司破产法律领域的评论类产品,由中国政法大学著名破产法专家李曙光教授牵头组织编写,厘清专业概念,研究基础理论,解析精选案例,为该领域高端学术及实务指导用书。公司重整制度发轫于美国十九世纪末的那场铁路扩张。当时美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推动了对铁路交通运输的强烈需求,精明的投资者纷纷转向铁路投资,船王范德比尔特以六十多岁的高龄转行投资铁路,遂成铁路大王,就是一个经典的案例。修建铁路耗资巨大,非一两个投资人之力所能完成,所以投资又带动了大规模的债券发行。当时美国铁路公司发行的债券不仅覆盖美国本土,更远销欧洲大陆。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36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