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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国外及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人口登记法律制度比较 |
| 索引号 | D912.104/20124 |
| 分类号 | D912.104 D912.1(行政法) D91(法学各部门)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 作者 | 王新华、牛连水、 |
| 出版社 | 北京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11 |
| ISBN | 978-7-5653-0650-1 |
| 页数 | 236页 ; 21cm |
| 价格 | CNY32.00 |
| 标签 | |
| 简介 | |
| 注解 | 有书目 (第236页) 本书在收集、编译国外以及我国香港澳台地区人口登记相关立法文献的基础上,主要对出生登记法律制度、死亡登记法律制度、居住登记法律制度和姓名登记法律制度进行了初步梳理、比较,供户籍管理部门和立法机关参考。 |
书籍简介
《国外及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人口登记法律制度比较》内容简介:人口是国家及地区构成的要素之一。人口登记法律制度,是国家及地区制定的,用以确认和证明公民或居民的出生、死亡、身份关系、居住处所及其变动状况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因政治、经济、社会制度和人口构成不同,各国及地区实行不同的人口登记法律制度。例如,在德国、波兰、俄罗斯、摩洛哥、日本、韩国、泰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等,实行户籍登记制度,对本国公民或在本地区设定户籍者的身份、居住地及其变动状况等进行登记;在英国、法国、比利时、瑞典、阿根廷、埃塞俄比亚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地区等,则实行民事登记制度,对在本国或本地区居住者的身份、居住地及其变动状况等进行登记。虽然法律名称不一、立法体例不同,在适用范围、登记机关、登记事项、登记程序等方面亦存在不少差异,但主要登记制度基本相同、相近或者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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