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育组建暨南大学“2011协同创新中心”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简称“2011计划”)是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我国高等教育的第三个重要国家战略,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组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坚持“高起点、高水准、有特色”,整合人才、学科、科研资源,积极推进校际、校企、校所、校地深度合作,择优遴选和建设若干个面向科学前沿、面向文化传承创新、面向行业产业、面向区域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促进学校加快科研机制体制改革,转变科技创新方式,集聚和培养一批创新人才,产出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并为申报国家、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奠定基础。
二、申报条件
1、“2011协同创新中心”以我校为实施主体,积极吸纳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等各方面创新力量参与。申报时,应由我校牵头,联合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政府部门、行业企业协同组建。
2、申报“2011协同创新中心”,要有对接“地方急需、国家一流”的科研方向,要有解决前沿问题、重大问题的科研水平、综合能力和学科优势,要有结构合理、相对稳定、机制灵活的合作创新团队,并建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基地等较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平台。
3、申报“2011协同创新中心”,应通过对外合作,在有效聚集创新要素和资源,形成协同创新的新优势方面有明显成效,尤其在创新平台、创新机制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果。
三、材料报送
1、申报“2011协同创新中心”,应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填报《暨南大学协同创新中心实施方案》(见附件,重点填报方案中第二、第三部分)。
2、请各单位于2012年7月11日前将《暨南大学协同创新中心实施方案》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至发展规划处综合科(行政办公楼618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fzghc@jnu.edu.cn。
联系电话:85220014
附件:暨南大学协同创新中心实施方案.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20704090101207.doc )
“2011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作者:肖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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