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1年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张阳 2011-12-01 • 56点击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宣传表彰一批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秀学生工作者,更好地调动和激励高校学生工作者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决定举办“2011年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积极参加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各项活动并缴纳会费的各高校的学生工作者(院系辅导员、副书记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学生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学生工作,尊重理解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从事学生工作3年以上,在学生工作方面有突出业绩,受到学生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4、一线辅导员和在刊物上发表论文、承担校级以上学生工作课题的学生工作者优先。
三、评选名额
  原则上各高校推荐1名。
四、评选程序
  1.学校推荐:各高校要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组织本校一线学生工作人员进行报名,并在本校范围内组织初评,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
  2.组织评审: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对各高校上报人员进行评审,确定最终人选。
3.表彰:将于2011年年会时对获奖者进行表彰。
五、报送要求
各高校校将推荐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刊号、目录及论文首页;课题的获批证明等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后,于2011年12月20日前交至中山大学学生处思想政治教育科。相关材料的电子版(请打包发送)发至电子邮箱:zdxsc110@126.com。
联系人:黄老师、潘老师,联系电话:办公电话020-39332210,传真:020-39332203,通信地址:广东省番禺市广州大学城中山大学东校区行政楼学生处A110室,邮编:510006
 
附件:2011年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11201110548150.doc )                                 
 
                                           广东省高校学生工作专业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请我校参评人员将相关纸质版资料于12月14日前交至学生处办公室,电子版资料打包后发送到zhyang9800@sina.com (mailto:电子版资料打包后发送到zhyang9800@sina.com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5220040.
暨南大学学生处
2011年12月1日

作者:张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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