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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暨中期检查通知

何凯佳 2010-11-02 • 44点击

暨教通〔2010〕53号

各学院、直属系:
根据《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暨教〔2009〕2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将对研究期限即将到期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对研究期限过半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范围
结题验收项目:暨南大学2008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研究期限为两年的项目;暨南大学2009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研究期限为一年的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1。
中期检查项目:暨南大学2009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研究期限为两年的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2。
二、验收及检查方式
(一)项目组提交项目结题验收材料或中期检查材料;
(二)各学院(直属系、部)组织本学院(系、部)相关“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行结题答辩或中期检查答辩,并组成3人以上的专家小组(要求具有高级职称)进行评审,给出具体评审意见,填写“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答辩评审表”(附件3)或“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专家评审表”(附件4)。
三、结题验收须提交的材料
(一)《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见附件5),纸质版一式二份及电子版;
(二)项目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软件、专利、实物等,若成果以论文形式公开发表须提交复印件一份,并交验原件;若成果获得奖励或获得专利,需提交证书复印件,并交验原件;若成果为设计实物,须提交设计方案、设计过程稿、实物照片,并交验原件;若以实验完成的项目,需提交实验方案、实验记录和实验报告;若成果是制作软件,须提交用户使用说明、源程序代码的打印稿、程序光盘;
(三)项目学术报告(格式见附件6),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
(四)项目展示材料(格式见附件6),电子版一份;
(五)《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评价报告》(见附件7),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
(六)《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原创性声明》(见附件8),纸质材料一份;
四、中期检查须提交材料
“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9),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
五、时间安排
上述工作必须在2010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请各学院(直属系、部)11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结题验收或中期检查材料及答辩评审表)汇总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地点:行政楼212,电话:85220034,Email: ojwsjk@jnu.edu.cn (mailto:ojwjkk@jnu.edu.cn ))。
六、其他
(一)学校将评出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优秀成果奖、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对组织得力、实施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与奖励;
(二)通过验收的项目组成员,学校将依照相关规定登记创新学分;
(三)项目负责人应做好项目研究过程中资料采集工作,积极将研究成果发表、进行专利申请、市场推介转化,加强项目宣传推广意识;
(四)项目研究成果属暨南大学所有,发表论著或申报其他成果时须注明“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资助”。
本文除正文外,所有附件不印发文字稿,请从教务处主页“通知”栏下载,发布日期为2010年10月28日。
附件:附件.zip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01102002824458.zip )
1.结题验收项目名单
2.中期检查项目名单
3.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答辩评审表
4.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专家评审表
5.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
6.项目学术报告撰写和展示材料内容要求
7.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评价报告
8.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原创性声明
9.暨南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二О一О年十月二十八日
 


 
作者:何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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