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0年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的通知(预发)

共青团暨南大学委员会 2010-05-18 • 77点击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今年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10周年,西部计划实施8周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有关精神,进一步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锻炼成才、贡献力量,深化西部计划实践育人、服务基层、推动就业、倡树新风、促进和谐等工作内涵,在全社会形成西部计划品牌的认同感和影响力,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组织实施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内容
    面向全校招募2010届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地区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继续实施支教、支医、支农、基层青年工作、新疆双语教学(原新疆汉语教学)、灾后重建、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西部基层检察院、西部基层法律援助、西部基层人民法院、西部农村平安建设和开发性金融等专项行动。我省西部计划志愿者将统一派遣到四川、贵州、广西及新疆地区开展服务。
    二、 宣传口号
    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三、 招募流程
    1、网上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 (http://www.zgzyz.org.cn ))查看有关情况,于5月6日至5月26日登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信息系统(http://west.youth.cn/ )进行网上报名。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登录信息系统,下载打印《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在读研究生报名西部计划志愿者,需征求导师、学院及研究生部意见,另外填写《在读研究生西部计划报名审批表》(附件一)。
    3、交表:报名表一式三份,由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连同个人简历一式三份于5月26日前上交学校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行政楼303室),在读研究生需同时提交《在读研究生西部计划报名审批表》一份。
    4、审核:5月27-28日,学校西部计划项目办对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5、笔试、面试:5月29日至6月3日期间,学校西部计划项目办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对报名志愿者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协调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部等有关部门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开展笔试、面试及心理测试工作。
    6、统一体检:6月5日前,通过笔试、面试的同学需参加广东省西部计划项目办的组织的统一体检。
    7、公示和录取志愿者:6月中旬,学校西部计划项目办将对拟录用志愿者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如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省西部计划项目办,在团省委网站公示三天后,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报全国项目办并将结果及时反馈至服务省项目办。
    8、审定确认:6月下旬,全国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明确各志愿者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9、集中派遣: 7月26-27日,广东省项目办集中组织录取志愿者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其后开始上岗工作。
     四、志愿者选拔标准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6、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8、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9、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10、其中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五、志愿者待遇
    1、应届毕业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可申请暂缓就业,学校可为志愿者保留户口、档案两年;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志愿者可保留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2、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享受《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即自2010年开始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具体政策规定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3、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8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370元,五类区640元,六类区950元),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
    4、志愿者享受由全国项目办统保的综合保障险,保费为每人200元。
    5、根据《暨南大学毕业生面向西部、农村、基层就业的奖励办法》(暨学[2009]26号),自愿参与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学校在毕业典礼上颁发荣誉证书并一次性给予奖励金3000元。
    六、工作要求
    1、积极发动,注重宣传。学校有关部门及各院系要通过毕业生就业服务信箱、QQ群等多种方式,向2010年应届毕业生个人邮箱至少发送一封电子邮件,主要内容包括西部计划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截止时间等招募信息和《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见附件2)等内容,确保每一个毕业生及时了解有关情况。
    2、营造氛围,树立典型。各单位、各院系要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广大学生当中进一步唱响“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时代强音;要以“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的志愿精神感召和动员大学生自觉选择到基层、到艰苦环境中锻炼成才,同人民紧密结合、为祖国奉献青春;要围绕“ 老百姓得实惠、志愿者长才干、全社会树新风”的主题,突出宣扬志愿服务理念,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形成参加“西部计划”光荣,投身基层大有作为的积极导向。
    3、认真筛选,严格把关。各单位、各院系要本着对志愿者事业和西部计划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负起责任,依据全国项目办公布的志愿者条件和选拔程序,认真做好体检、面试工作,选拔具有奉献精神、品学兼优、身体健康且自愿到西部基层经受锻炼、磨练意志、增长才干的学生参与到西部计划志愿者队伍中来。
    4、加强管理,做好服务。按照有关规定,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学籍、档案仍保留在学校;服务期满后,已毕业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发放报到证。有关部门及院系要协助新入选志愿者办理学籍保留、暂缓就业等有关手续,要积极为服务期满志愿者联系、推荐就业岗位,做好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附件:
    附件1:在读研究生西部计划报名审批表.doc (http://tw.jnu.edu.cn/article/UploadFile/2010-5/201051812571887541.doc )
    附件2: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doc (http://tw.jnu.edu.cn/article/UploadFile/2010-5/201051812574524220.doc )
                                           
                                              暨  南  大  学
                                                2010年5月11日


作者:共青团暨南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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