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生活·艺术·家”——青少年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院系团委: 由团省委、省文明办、南方日报社、广东电视台联合举办的“生活·艺术·家”——青少年摄影大赛活动在2006年8月12日展开,为展示我校百年风貌和学生生活实践的特点,展现生活百态,追寻艺术之光,体验家之温馨,特通知各院系团委组织同学及相关老师踊跃参加。 本次大赛围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开展进行作品征集,分为四个类别,分别是:“广东人居:从传统到现代”、“爱在生活中:我眼中的青年志愿者行动”、“生活中的艺术”、“和谐家园”,引导广大青少年精心创作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摄影作品,从不同角度展示广东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就,体现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倡导健康文明的时代新风,为我校和广东省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服务。 各院系团委可以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共同推动大赛的开展。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动员青少年团员踊跃参赛,引导他们在参与中关注社会、热爱家园、热爱生活,自觉参与和谐社区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强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同发展、与人民齐奋斗的信念,从而为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推动广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校团委 200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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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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