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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8期】媒体,不要用“道德”碾轧人心

暨南大学校报 2012-09-05 • 41点击

去年10月份,广东媒体集中关注佛山女童两遭辗轧案事件,投入大量版面、时段进行深入报道,带动了全社会对中国目前道德困境进行思考与反省。这本是非常可贵的,但一些媒体站在道德的金字塔上报道事件,情绪宣泄,尺度失控,反而可能给公众造成更大的心理创伤。
10月17日出版的《佛山日报》的头版头条为“这一天,他们令佛山蒙羞”,同日香港《东方日报》头版头条打出了“冷血的中国人”的标题。《羊城晚报》等媒体将不施救的18名路人称为“冷血路人”。深圳卫视在其新闻节目中直接引用了“疑似肇事司机”在电话中所说的“轧伤不如轧死”的原话。后该“司机”身份被警方证伪。
佛山碾童案存在父母监护不周、闹市交通混乱、社会保障缺位、司法不健全甚至社会深层心理病症等多重根源,而媒体的报道重心过度集中在“冷血路人不相救”的个案情节上,反复诘责路人人性与社会道德。
在凤凰网关于碾童案的民意调查栏目中,截止到去年10月19日,125114票(54.0%)的网友在回答为什么会出现类似道德问题的提问中选择了“负面案例蚕食社会互信状况”。在碾童案报道评论中,提及最多的案例是彭宇案。
2006年,南京青年彭宇扶助了一个摔倒的老太却被老太指为撞人者,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法院无法认定其不存在撞到老太的可能性,因而判定有责。该案经调解以各方撤诉了结,但当时一些媒体认定彭宇没有撞倒老太,进行了一场轰轰烈烈的道德批判,例如《成都日报》的新闻标题是“扶人却被判撞人赔钱 南京小伙好心没好报”。彭宇案本身涉及更多的是司法问题,但一些媒体单向、过度的谴责社会道德现状。自彭宇案后,天津“彭宇”、武汉“彭宇”、福州“彭宇”等曾出不穷,而在这些 “某地彭宇案”的事件报道中,多存在基本事实不清,媒体主观定性的弊病。
2010年1月,一位85岁的老人在杭州街道上不慎跌倒,躺在地上近20分钟,众多围观者无一人主动上前将老人扶起,有人说“怕扶他起来还要赔钱”。类似的老人跌倒无人扶的新闻报道近几年并不少见,“彭宇案”及其相关案件在媒体片面、单一的道德批判下俨然成为了“农夫与蛇”的故事。有网友呼吁:媒体,请你扶一扶倒地老人!
一些媒体将中国社会转型期间出现的多根源的复杂问题简单地划归到道德领域,进行一味、盲目的国民性批判,不仅有违客观公正的新闻伦理,更使得缺乏建设性意义的道德批评借助大众传播的平台,给社会公众造成更大的道德创伤,引发过度的社会焦虑。
从短期上看,媒体泛道德化的报道倾向不仅无助于引导民众对社会道德现状进行深入、清醒的反思,反而容易迎合、诱导受众,异化为社会负面情绪的宣泄。这种情绪的宣泄往往伴随着舆论暴力。例如在女童辗压案中,涉案路人被称“冷血”并遭陌生人电话辱骂,出于人性本分救人的阿婆被媒体称为“站在道德的金字塔尖”上。
从长期上看,媒体对该事件的报道影响着人们对社会道德水平的认知并进而改变着人们的社会道德行为。媒体过多的泛道德化批判反而可能降低社会的道德水平,使女童辗压案成为“蚕食社会互信状况”又一“负面案例”。
随着我国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加快,各种社会问题频发,媒体社会负面新闻报道比例快速增长。媒体作为信息平台和舆论引导者,应警惕泛道德化批判所可能带来的道德危机的恶性循环,在快速、真实、客观的基本原则下,更应以人文关怀为本,秉持理性,通过多角度的报道为社会病症把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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