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外事管理人员培训工作会议
7月11日,我校召开外事管理人员培训工作会议,副校长贾益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国际交流合作处处长余惠芬作题为“外事管理ABC”的讲座,全校各学院及相关单位主管外事工作的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副处长李历家主持。
贾益民副校长在讲话中对我校的合作研究、合作办学、学术交流、学生交换、外派教师、引进外国专家等工作进行了回顾,并对各单位的外事工作提出了要求:要强化国际交流合作意识,在开展日常教学科研的同时加大国际交流合作力度;要树立大局意识,在对外交往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国家和学校的形象和利益;要利用我校的独特优势,尤其是与海外华侨华人社会的联系,积极挖掘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新资源。

余惠芬处长在讲座中对外事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外事礼宾工作操作流程作了简要介绍,并结合工作实践及亲身体会讲述了外事管理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会上,各单位与会代表就国际交流合作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展开充分讨论,踊跃发言,积极为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献计献策。
最后,贾益民副校长对会议作总结讲话。他指出,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的关键词是“理”与“情”,即“理念、理据、理想”和“钟情、感情”。通过此次会议,可以看出,各单位对我校国际化办学水平的评价、国际化在学校工作中的意义与地位以及如何提高国际交往能力等问题上已经有了一致的“理念”,今后在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国际交流合作为学校国际化办学的战略规划服务、要符合国家关于外交外事的法律法规这一“理据”,同时要树立远大的“理想”,提出好的策划及实施方案。不仅外事管理人员还有广大教职员工都要“钟情”于国际交流合作事业,在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工作中投入“感情”,做到以情动人,广交天下朋友,不断提高我校国际化办学的水平和层次。
各单位还将于近期就《暨南大学出国(境)交换学生选拔办法》、《暨南大学长期外国文教专家聘请管理办法》、《暨南大学短期外国文教专家聘请管理办法》、《暨南大学关于举办国际/双边/两岸会议的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组织讨论,为学校各相关政策的修订与完善提出意见建议。
(国际交流合作处)
作者:彭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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