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消安[2013]2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校园消防安全,决定近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现将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排查整治小组
组 长:宋献中
副组长:杨广生
组 员:李兴昌、徐石海、姜煜东、徐义雄、区向丽、程炎明
二、排查整治重点
1、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重点对象是实验室仓库、商场、店铺、停车场、员工宿舍等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排查,坚决杜绝消防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漏洞所引起的各种火灾安全隐患。
2、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对封堵和占用消防疏散通道等行为进行严格整改;同时清理消防通道、门窗上堆积物品等逃生重点部位的障碍物清理,保持逃生通道畅通。
3、用火、用电、用气、每日防火巡查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特别是对于实验室、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加强对实验室、学生宿舍各种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治。
4、针对容易发生火情的重点部位,是否做到安全工作责任到人、职责明确,是否制定安全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5、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对配置、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者未按规定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消防设施、器材不能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加强消防控制室管理及人员培训;对消防安全及安全生产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并制定和落实防范、整改措施。
6、加强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危险化学品的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对危险工艺、危险产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及时发现隐患,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建档在册。
7、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各种施工机械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同时加强校内建设工程审查程序,依法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责令停工。
8、加强对饮食经营场所的安全检查,尤其是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加强对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的维护保养及运行监控。
9、高度重视中小幼安全教育工作,认真开展以提高学生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10、强化宣传,营造声势。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提醒师生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引导师生及家长通过“96119”火灾隐患举报电话积极举报火灾隐患。
三、检查督查时间
2013年7月25日至2013年10月15日,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自查自纠阶段(7月25日至7月30日),由各单位进行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并汇总成文字报告存档,同时报保卫处消防科备档。
2、全面整治排查阶段(7月31日至9月20日),全校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实行“零容忍”,并建立台帐,登记造册,逐项整改,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3、检查验收阶段(时间:2013年9月21日至10月15日),排查整治小组对各学院、重点部位(大楼)进行抽查对自查、抽查发现消防隐患进行整改,落实整改方案,呈报整改结果。
二、 排查整治要求
1、各单位要成立检查督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强化措施,加强沟通协调,落实整改方案,做到“定人、定位、定责”消除隐患,不留死角。
2、加大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及安全生产意识。尤其是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组织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师生自救逃生能力。
3、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及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并完善消防安全及安生生产管理各项制度,强化学校的消防安全、生产管理。
保卫处
二0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作者:林宝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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