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党委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党政管理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校直属党总支: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从2013年7月起对全校党政管理干部进行2012-2013学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学校机关部处、直属单位、珠海校区和各学院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干部。
学校机关部处、直属单位、珠海校区和各学院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干部考核按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通知实行。实行企业化运作的单位,其领导班子成员考核时间学校另行安排,其各部门管理干部考核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二、考核时间。
本次年度考核的时间范围为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
三、考核工作机构。
(一)由学校党政领导共同组成学校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二)学校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组织部设立学校干部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全校党政管理干部考核工作,并负责组织成立专门的考核工作小组,实施珠海校区、各学院党政领导和学校机关部处、直属单位正副职领导的年度考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学校党委组织部部长兼任,组织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负责处理相关的日常事务。
(三)在学校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珠海校区党工委、各学院党委要按照考核要求,成立由珠海校区、各学院党政领导组成的干部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机关和各系/所、中心党政管理干部(不含学院党政领导)考核工作。
(四)在学校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学校机关党委要督促指导学校各机关部处、直属单位成立各自干部考核工作小组(离退休工作处由离退休工作处党委负责),负责实施本单位党政管理干部(不含各机关部处、直属单位正副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
(五)学校直属党总支所在单位,由该单位党政领导组成干部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机关党政管理干部(不含单位正副职领导)考核工作。
(六)由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组织成立专门的干部考核工作小组,实施学校附属中学、小学、幼儿园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工作。
四、考核工作的指导思想、考核原则、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程序、组织领导等事项,按《暨南大学党政管理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暨党发〔2004〕30号)的有关要求执行,并作如下补充。
(一)参加考核评价人员范围方面。
1.各考核工作小组在组织考核时,参加考核评价人员的范围要严格按照《暨南大学党政管理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的有关要求执行。
2.参加珠海校区、各学院办公室、教学科研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等校区/学院机关专职党政管理干部考核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一般以本单位人员为基础,并由校区/学院考核工作小组结合各单位实际工作情况适当扩大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
(二)考核方法方面。
1.干部考核工作采取本单位群众测评、工作相关方面测评和上级领导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评议。对机关部处、直属单位、珠海校区和各学院党政正职领导进行工作相关方面考核。
2.本次年度考核与2013年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届中考核相结合。中层领导班子单位群众考核、领导干部届中考核和其他党政管理干部年度考核均借助学校OA系统平台进行网上测评。
3.网上考核办法如下:
(1)用户通过学校OA系统门户进入“我的首页”界面,点击“我的办公室”,选择“我的考核”,进入网上考核系统。
(2)进入网上考核系统的每一个用户,在“考核通知”内可获知相关的考核信息。组织部已对用户分配了该用户必须考核评议的人员,“考核通知”的消息栏中罗列了用户需考核评议的对象名称,以及用户评议被考核对象的处理状态。对被考核的用户,系统还会在“考核个人自评信息查看”列出提交个人述职总结的信息和用户本人姓名,以及用户的处理状态。
(3)各机关部处、直属单位、珠海校区、学院要指定专人作为考核系统二级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干部的网上评分数据处理、协助本单位干部考核工作小组的网上评议,并填入《暨南大学党政管理干部考核登记表》相应的栏目,同时跟进本单位网上考核进程,督促本单位群众参与评议达到80%以上,保证测评结果有效。
(4)党政管理干部考核系统用户的登录名信息、密码信息以及用户提交的考核评议信息在系统的数据中都是加密的,即使是系统管理员也无法追踪用户提交的考核信息,请用户放心填写。
(三)考核评分方面。
对机关部处、直属单位和学院党政正职领导进行相关方面考核,计分方法:群众考核、机关部处直属单位和学院党政正职领导互相考核、学校领导(含校长、书记和分管或联系校领导)考核打分各为50分,最后将考核成绩汇总上报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按不超过50%比例确定正职领导考核优秀人员名单。无工作相关方面考核的干部考核成绩按“群众考核打分×50%+领导考核打分×50%”计算综合定量得分。
(四)考核结果评定方面。
1.各单位辅导员的考核结果要征求学生处的意见,教务秘书(或教学科研部门从事教务管理的干部)的考核结果要征求教务处的意见,科研秘书(或教学科研部门从事科研管理的干部)的考核结果要征求科技处、社科处的意见,学院办公室主任的考核结果要征求学校党政办公室的意见,各学院从事研究生管理(包括研究生教学管理、思想教育管理)工作的干部考核结果要征求研究生院的意见。
2.考核结果评定将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考核评分必须在90分及以上;考核结果为“称职”的,考核评分必须在70分及以上;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考核评分必须在60分及以上;考核评分不足60分的为“不称职”。其中各单位下属干部考核结果必须经各干部考核工作小组集体讨论,考核结果获“优秀”等级的人员比例必须控制在13%以内并进行公示,否则考核结果将退回原干部考核工作小组,重新考核或复核。
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合理安排好各项工作,从时间上、组织上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材料必须在9月20日前整理好,报送学校组织部。
附件1:2012-2013学年度暨南大学干部考核工作办公室人员名单.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3062802332593.doc )
附件2:2012-2013学年度暨南大学党政管理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时间安排总表.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30628023529913.doc )
附件3:2012-2013学年度暨南大学党政管理干部考核情况报告单.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30628023352593.doc )
附件4:2012-2013学年度暨南大学党政管理干部考核成绩统计表.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30628023439581.doc )
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
2013年6月26日
作者:张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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