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广东省“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广东省总工会于近日启动了广东省“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我校推荐评选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积极申报:
一、推荐评选对象
广东省“工人先锋号”是授予为广东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的车间、工段、班组(科室)的荣誉称号。
二、推荐评选对象的基本条件
在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先进集体:
(一)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提高文化软实力,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积极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房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国家和省(地方)重点工程建设或完成重大科研项目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防范事故、维护稳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中作出中大贡献的;
(九)在其它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推荐评选工作要求
推荐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积极申报的方式,请各申报单位填报《广东省“工人先锋号”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及《广东省“工人先锋号”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于3月1日(本周五)上午11:00前将推荐表交至学校工会办公室(礼堂东南门进20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工会邮箱ogh@jnu.edu.cn。
附件:1.广东省工人先锋号推荐审批表.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3022501103558.doc )
2.广东省工人先锋号推荐汇总表.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30225011106866.doc )
学校工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作者:肖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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