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名称 | 宋代法律体系与中华法系 |
| 索引号 | D929.44/5 |
| 分类号 | D929.44 D929(中国法制史) D92(中国法律)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 作者 | 吕志兴、 |
| 出版社 | 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9 |
| ISBN | 978-7-5614-4290-6 |
| 页数 | 256页 |
| 价格 | CNY23.00 |
| 标签 | 法律体系、研究中国宋代、宋史、 |
| 简介 | |
| 注解 | 本书分为七章,主要内容包括:立法及新法律体系的形成、各法律形式的性质及其变化(上)、各法律形式的性质及其变化(下)、各法律形式间的关系及其变化、法典体例的变化及其特点等。 |
书籍简介
《宋代法律体系与中华法系》主要内容共七章。宋初,其法制基本沿袭中唐及五代法制的内容和形式。为使宋朝不成为五代以后的第六个短命政权,为了实现国家的统一、稳定和长治久安,宋初的统治者对国家的政治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中唐以后,均田制瓦解,国有土地逐渐私有化,至宋代,土地私有制已占主导地位,农业、手工业、商业及科技等都较前代有重大发展,社会经济、阶级关系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与此相适应,宋代的各项法律制度也发生着变化,不仅内容较前代更为丰富、详备,还有很多制度创新,特别是神宗元丰时期进行了立法体制的改革,其法律形式及立法模式、法典体例也发生了重要变化,其法制在唐朝及五代法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完善,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新的法律体系。弄清楚宋元丰以后法律体系、法典体例的变化及特点,不仅对人们进一步深入研究宋代法制有重要意义,还有利于理解唐代法律体系的有关内容及中华法系的发展过程及特征等,因此,研究宋代法律体系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36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