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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谁之全球化?何种法哲学?:开放性全球化观与中国法律哲学建构论纲 |
| 索引号 | D920.0/55a |
| 分类号 | D920.0 D920.0(理论) D92(中国法律)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 作者 | 邓正来、 |
| 出版社 | 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
| ISBN | 978-7-100-05977-0 |
| 页数 | 290页 |
| 价格 | CNY20.00 |
| 标签 | 法哲学、研究中国、邓正来、法理学、法学、谁之全球化?何种法哲学?——开放性全球化观与中国法律哲学建构论、读之兴趣,非言语可能表达、装逼、理论法学、 |
| 简介 | |
| 注解 | 本书作者立足现今的“全球化”理论,从当下中国的时代性质和时代使命出发,采取其主张的“知识-法学”路径分析了颇为重要的几个前题性问题,特别是全球化性质问题和作为中国法律哲学建构之历史性条件的“世界结构”问题。 |
邓正来,1956年生于上海,现任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复旦大学大学特聘教授、政治学和法学博士生导师,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季刊》和《Fudan Journal》主编;吉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澳门大学资深访问教授,中国文化书院导师。主要研究领域:社会科学与知识社会学,侧重政治哲学与法律哲学研究。创办并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季刊》和《中国书评》。主要论著有《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学术与自主:中国社会科学研究》、《哈耶克法律哲学的研究》、《规则·秩序·无知:关于哈耶克自由主义的研究》、《中国法学向何处去》等;主要编著有《国家与市民社会》等;主要译著有《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法律史解释》、《民主、宪政、对外事务》、《自由秩序原理》、《法律、立法与自由》(主译)、《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庞德《法理学》和《政治学说史》等。
全球化不仅是“经济主义”论者所主张的经济全球化过程,而毋宁是一个既依凭民族国家又脱离民族国家的社会变迁过程;“法律全球化”也并不是从“国家法律一元化”走向“非国家法律一元化”的进程,而毋宁是一种从“国家法律一元化”走向“国家与非国家法律多元化”的进程;全球化也不是一种同质化的进程,而毋宁是一个单一化与多样化、国际化与本土化、一体化与碎裂化、集中化与分散化相统一的进程;全球化更不是一个客观必然的进程,而毋宁是“全球主义”对其型塑后的产物,是我们根据何种视角去影响全球化进程的“话语争夺权”问题。只有树立这种开放性的“全球化观”,我们才能为中国以一种“主体性”的姿态,并依据“中国理想图景”或“世界理想图景”去重构全球化进程及其方向提供认识论前提。
世界结构构成了当下中国法律哲学的历史性条件。进入世界结构以后,中国法律哲学在审视“中国问题”之时必须建构起一种“关系性视角”。以关系性视角观之,中国被裹挟进的“世界结构”,对中国的未来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有着一种并非依赖“共谋”、而是根据承诺的“强制性”支配。全球化时代的“世界结构”,不只是对此前西方现代性的简单延续,而是具有双重性。这就使得中国的问题成了共时性问题:不再是“发展中世界”、“第一现代世界”和“第二现代世界”中任何一个“世界”的问题,而是上述三个“世界”合成的问题。因此,中国法律哲学必须经由“关系性视角”和“共时性视角”的建构去从重新定义中国,同时建构起“主体性中国”,并据此建构中国自己的(法律)理想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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