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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政治文明与依法治国
索引号 D6-53/20054
分类号 D6-53
D6(中国政治)
D(政治、法律)
作者 李龙、
出版社 杭州 : 浙江大学出版社, 2004
ISBN 7-308-03935-8
页数 321页 ; 23cm
价格 CNY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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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注解 有书目
书籍简介

“我们称之为文明的东西的最初缺乏似乎是所有政治变迁的原因,如果人有个完善的开端,就不会有任何变化的理由,而其开端的不完善在文明的所有阶段都必然会有影响,不管每个阶段上的文明有多么完善。”德国人列奥·施特劳斯如此传达了柏拉图的洞见。政治是人类文明化的产物,也是其文明化的条件。所谓文明化,乃是一个接受人类纪律约束的过程。政治是人类天才的发现和创造,也是人性最生动和复杂的表现。政治必然伴随着法律的诞生,并且法律,言明的和未曾言明的,必然支配着政治共同体内人们的生活。因此,拉德布鲁赫如是说:“国家是由领土、人民和法律三部分构成的统一体。”
法律总是不完善的,但法总是意图趋向正义,“法的理念决不可能区别于正义”。“所有日常的政治斗争不过是有关正义的惟一而又没完没了的争论”。而正义“不过是指:不管是谁,一视同仁”。如此,政治文明与法治是这般贴近,恰似正义之神的两副面孔,一枚硬币的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