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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论海洋自由或荷兰参与东印度贸易权利 |
| 索引号 | D993.5/20061 |
| 分类号 | D993.5 D993.5(公海法) D993(领土) D99(国际法)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 作者 | 格劳秀斯、 H.、马忠法、 |
| 出版社 | 上海 :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5 |
| ISBN | 7-208-05748-6 |
| 页数 | 98页 ; 21cm |
| 价格 | CNY15.00 |
| 标签 | 法学、格老秀斯、国际法、海洋法、法律、二重读、思想史、荷兰、 |
| 简介 | |
| 注解 | 根据1633年拉丁文修订本翻译为英文,本书据1916年英文版译出 卡内基国际和平资助项目国际法分项目 有书目和索引 |
作者简介
[荷] 格劳秀斯(Hugo Grotius 1583-1645)
书籍简介
《论海洋自由》共有十三章,可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含第一章,为总述,是其理论或原则的概括,提出了自由贸易和自由航行的观点。第二部分包括第至第七章,主要论述海洋自由;第二章至第四章主要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等三个角度论述葡萄牙人对东印度无主权;第五章至第七章也主要从占有、教皇赠送和时效等三个角度论述海洋及其上的航海权不属于葡萄牙人;该部分是整个文章的重点和核心所在。第三部分为第八至第十一章,主要论述贸易自由权,其中第八章是这四章的总述,第九至十一章,分别从发现、教皇赠送和战争第三个角度论述与东印度的自由贸易权不属于葡萄牙人。第四部分即最后两章总结,一方面否定葡萄牙人的行为,另一方面要求荷兰人坚持自己的贸易权利。
本书为我国第一个中文版。在该书中格老秀斯以自然法理论为基础,从葡萄牙对东印度无主权、无权垄断海洋和海上航行权以及无权垄断国际贸易权三个角度来阐释其海洋自由和贸易自由理论;其蕴涵的国际法思想主要有:航行自由和捕鱼自由、贸易自由、无害通过权、人类共同财产及和平论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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