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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守法主义 : 法、道德和政治审判 / (美) 朱迪丝·N·施克莱著 : law, morals, and political trials
索引号 D90-053/20071
分类号 D90-053
D90-053(法伦理学)
D90-05(法学的其他学科的关系)
D90(法的理论(法学))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作者 施克莱、(Shklar、 Judith N.)、彭亚楠、
出版社 北京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5
ISBN 7-5620-2882-6
页数 224页 ; 21cm
价格 CNY18.00
标签 政治哲学、法学、法律、法理学、政治学、shklar、守法主义、施克莱、
简介
注解 据原书1986年版以译出 有书目和索引
作者简介

朱迪丝·N·施克莱(Judith N. Shklar),1928年-1992年,美国哈佛大学政治学教授。

书籍简介

《守法主义》(Legalism)一书初版于1964年,再版于1986年。在本书中,施克莱提出法律职业者(包括法官、律师、法律学者)具有共同的意识形态,即守法主义,并系统阐述了守法主义的概念、特征、价值和弱点。
本书的上篇,评析了法与道德的关系。这一领域在传统上是实证法学派和自然法学派进行激烈对抗的战场。在20世纪50年代末,本书写作前夕,两大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哈特(H. L. A. Hart)和富勒(Lon L. Fuller)还就法与道德的关系问题展开了一场著名的辩论。[1] 而施克莱则指出,两派实际上具有深刻的相似性,都是守法主义的表现。她揭示了两大法学派各自的意识形态根源和局限性,主张不能割裂法与道德的关系,而要把它们看作是一个连续体(continuum)。
本书的下篇,对法与政治的关系进行了探讨。各种传统法律思想,无论是实证法学还是自然法学,都一致认为法应当脱离于政治,并且认为法优越于政治。施克莱对此进行了批判。围绕着政治审判,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施克莱展示了守法主义立场的偏狭,指出这些审判无法基于守法主义获得正当性,而只能从自由主义政治的角度加以论证才站得住脚。因此,法“不是凌驾于政治世界之上,而是恰在其中”。

书籍目录

译者前言
原作者1986年再版序言
导论:法与意识形态
上篇:法与道德
1. 定义和意识形态定义和意识形态
2. 区别点:罪孽、不道德和犯罪区别点:罪孽、不道德和犯罪
3. 自然法和法律意识形态自然法和法律意识形态
4. 求同的意识形态下篇:法与政治求同的意识形态
下篇:法与政治
1. 导言导言
2. 公正:守法主义的政策公正:守法主义的政策
3. 法与国际政治法与国际政治
4. 政治审判:何种政治?政治审判:何种政治?
5. 政治判决的精神政治判决的精神
6. 受审的战争受审的战争
7. 被奉为法律的国家意识形态:东京
8. 公正和遥远过去
9. 审判遥远未来
10. 国内政治审判
11. 结语
结论
注释
姓名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