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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民法总则讲要 |
| 索引号 | D923.14/20072 |
| 分类号 | D923.14 D923.1(总则) D923(民法) D92(中国法律)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 作者 | 谢怀栻、 |
| 出版社 | 北京 :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 |
| ISBN | 978-7-301-11493-3 |
| 页数 | 248页 ; 23cm |
| 价格 | CNY28.00 |
| 标签 | 民法、法学、民法总论、0、政治社会法律、教材、民法总则讲要、法律、 |
| 简介 | |
| 注解 | 有书目 |
书籍简介
由于本书是编辑作品,所以,“忠实原貌”是编者遵循的基本原则。编者的职分只在于将谢老关于民法总则的一些论述,按照编者自己的理解,根据某种体系化的标准加以编排组织而已。所谓某种体系化的标准,指的是以法律关系为中心,也可以说是以民事权利为中心而展开的总则的体系,包含客观的民事法、主观的民事权利体系、权利主体、权利变动的基本法律事实——民事法律行为、影响请求权效力的基本法律事实——时效。这符合立法者在《民法通则》中安排材料的方法,也符合一般人的阅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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