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功利主义法学
索引号 D909.1/20076
分类号 D909.1
D909.1(世界)
D909(法学史 、思想史)
D90(法的理论(法学))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作者 杨思斌、
出版社 北京 : 法律出版社, 2006
ISBN 7-5036-5102-4
页数 226页 : 图, 肖像 ; 21cm
价格 CNY15.00
标签 法学、功利主义、边沁、约翰密尔、西方法学思潮、law、哲学、密尔、
简介
注解 有书目 (第224-226页) 和索引
书籍简介

功利主义法学生产于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的英国,是把功利主义运用到法学领域而产生的法学流派。功利主义基于这样一种伦理原则:人的本性是避苦求乐的,人的行为是受功利支配的,追求功利就是追求幸福;而对于社会或政府来说,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基本职能。功利主义法学的最基本特点就是强调追求“最大幸福”的功利主义原则是立法的宗旨、评判法律优秀的标准和法律实务欧洲大陆,对政治学、法学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20世纪以后,功利主义法学的一些基本原理被西方法学、社会法学、自由主义法学、经济法学等所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