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幸福教育论
索引号 G412/20092
分类号 G412
G412(人生观、世界观与理想教育)
G41(思想政治教育、德育)
G4(教育)
G(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作者 刘次林、
出版社 北京 :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3
ISBN 7-107-17114-3
页数 227页 ; 23cm
价格 CNY24.10
标签 幸福、教育、教育、
简介
注解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 有书目 (第218-222页) 本书用全面的人性观界定了哲学和教育学意义上的幸福概念,认为幸福是人的生理幸福、心理幸福和伦理幸福的辩证统一,是人性得到肯定时的主观感受Đ粄u63D0}出幸福与教育具有天然的内在联系,幸福是教育的终极目的,是“个人本位论”和“社会本位论”得以健康统一的价值标准Đ粄u7528}丰富的实践材料揭示并批判了当代教育忘记、违背、伤害学生幸福生活的现象。
作者简介

刘次林,1964年生,湖南茶陵县人。1984年毕业于湖南湘潭师范专科学校,1992年获西南师范大学教育学硕士学位,1999年获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学位,2004-2006年于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现任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中国教育学会德育论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心理学会德育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主要从事道德教育、教育学原理的研究和教学。在《教育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0多篇,出版专著《幸福教育论》(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担任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思想品德》(人民出版社,2004)的副主编,主持上海市课题多项。

书籍简介

《幸福教育论》首先用全面的人性观界定了哲学和教育学意义上的幸福概念,认为幸福是人的生理幸福、心理幸福和伦理幸福的辩证统一,是人性得到肯定时的主观感受;然后提出幸福与教育具有天然的内在联系,幸福是教育的终极目的,是“个人本位论”和“社会本位论”得以健康统一的价值标准;接着,作者用丰富的实践材料揭示并批判了当代教育忘记、违背、伤害学生幸福生活的现象,并用幸福教育理念对一些教育改革实验作了理性的反思;最后,用新的幸福教育观从知情统一的智育、身心统一的体育、自我扩展的德育、幸福能力、教师的幸福等方面深入地探讨了幸福教育的体系,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