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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城市公用事业市场化中的政府责任 |
| 索引号 | F294.1/20091 |
| 分类号 | F294.1 F294.1(公用事业) F294(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与管理) F29(城市与市政经济)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F(经济) |
| 作者 | 李珍刚、 |
| 出版社 | 北京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8 |
| ISBN | 978-7-5097-0344-1 |
| 页数 | 411页 ; 22cm |
| 价格 | CNY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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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 |
| 注解 | 有书目 (第393-408页) 本书共七部分,内容包括导言、政府垄断:改革前政府单一责任下城市公用事业的发展与困境、政府责任调整:城市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兴起与发展、城市公用事业市场化与政府责任承担的理论解读等。 |
《城市公用事业市场化中的政府责任》主要内容:近年来,城市公用事业市场化已成为我国城市公用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城市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促进了城市的发展,但同时由于市场自身的局限性和政府管理与服务中存在着种种问题,市场化推进中出现了扭曲、过度、偏差等不良现象,影响到公用事业的发展。城市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的提供应该是多元化的,城市公用产品和服务可以借助民营企业来提供,政府与民营企业合作也是提供公用产品和服务的重要形式。城市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渠道可以适当选择,提供的责任也可以是多层次的。但是城市公用产品和服务无论由哪个方面提供,都带有公共性的特质,政府要对其提供的效能和质量担负最后的责任。新中国成立后相当长一段时期里,我国形成了政府单独承担城市公用事业责任的机制,这种机制的形成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政府的垄断性也使得公用事业发展最终陷入困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公用事业的原有供给机制显得更加捉襟见肘,同时,社会经济发展也为城市公用事业走多元化的市场发展之路提供了条件。在政府的失去下,城市公用事业市场化得到了兴起和发展,为我国城市公用事业注入了动力与活力。但是,在这一过程中,却出现了政府责任缺失的现象,也由此引发了一系列城市公用事业发展问题。在城市公用事业市场化过程中,构建政府的责任是必要的。政府需要充分承担起公共管理的责任明晰城市公用事业市场化中公共利益的价值取向,科学推进公用事业的产权改革,构建城市公用事业市场化运作的科学决策机制,城市公用事业的管制体制。政府公共管理责任的充分承担,可以为城市公用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城市公用事业市场化中的政府责任》在最后以南宁市公共交通为例,对城市公用事业市场化中的政府责任进行了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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