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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审刁案 : 扬州弹词
索引号 I239.1/20101
分类号 I239.1
I239.1(弹词)
I239(曲艺)
I23(戏剧文学)
I2(中国文学)
I(文学)
作者 张慧侬、韦明铧、
出版社 扬州 : 广陵书社, 2010
ISBN 978-7-80694-571-1
页数 10, 351页, [4] 页图版 : 彩图 ; 26cm
价格 CNY68.00
标签 弹词、
简介
注解 扬州弹词《审刁案》,原名《刁刘氏》。其情节来自清代弹词《倭袍记》、《绣戈袍》、《果报录》、《南楼传》、《诊脉全传》等,这些书目在民间向有刻本流传。故事略述明代文华殿大学士唐上杰家有祖传御赐奇珍倭袍一件,西宫国丈安乐王张彪欲借未允,因而陷害唐家;又唐上杰之子有友刁南楼,其妻刘氏与人私通,害死亲夫,经湖广襄阳代巡毛龙审断,判处刁刘氏死刑;后来河套国入侵,唐上杰之女云骏、云卿等克敌得胜,张彪被处斩,倭袍重新赐与唐家。
书籍简介

《扬州弹词:审刁案》原名《刁刘氏》。其情节来自清代弹词《倭袍记》、《绣戈袍》、《果报录》、《南楼传》、《诊脉全传》等,这些书目在民间向有刻本流传。故事略述明代文华殿大学士唐上杰家有祖传御赐奇珍倭袍一件,西宫国丈安乐王张彪欲借未允,因而陷害唐家;又唐上杰之子有友刁南楼,其妻刘氏与人私通,害死亲夫,经湖广襄阳代巡毛龙审断,判处刁刘氏死刑;后来河套国入侵,唐上杰之女云骏、云卿等克敌得胜,张彪被处斩,倭袍重新赐与唐家。
《审刁案》的情节虽说源于《倭袍记》诸书,但在《审刁案》中《倭袍记》等只留下了深深浅浅的印痕。可以说,从语言到细节,扬州弹词《审刁案》都已经是一部自成面目的民间文学作品。
“倭袍”的痕迹,只是在《审刁案》第一回略为提到:“奸王怀恨在心,一日见机,在便殿控奏皇上,说唐上杰私通倭国,家中私藏一领倭袍。万岁误听谗言,随即下旨,果然在唐家搜出倭袍一领,将唐姓全家拿下,七十三口,绑缚西郊,一并开刀。此倭袍乃系前朝倭国倭人进贡之物,先皇赐与唐上杰老父,为传家之宝。此事独有奸王知道。一日,奸王过寿,派人前往借袍一穿,以此炫耀诸亲,不料遭到唐家拒绝,因怀一恨。”此外,全书再也没有提到“倭袍”。
“果报”的痕迹,在《审刁案》中涉及之处稍多。如第十回说:“交友仗义,反成泉下冤鬼;贪色害夫,今朝果报临头。”第二十七回唱道:“也是丈夫因果报,占人妻子女填还。”全书的结尾,即第二十八回是这样结束的:“恶善到头终有报,须知来早与来迟。”然而这些都是一提而过,实际上“因果报应”意识并没有对全书产生多大的影响。
《倭袍记》等书头绪枝蔓,其中唯有刁刘氏的故事,常为弹词艺人撷取。而经过扬州弹词艺人的累代演绎,其内容愈加丰富,艺术愈加纯正,从而使得《审刁案》成为著名的“张家四宝”之一。但是,《审刁案》是何时在扬州流传的,文献未见记载。
扬州弹词《审刁案》的主要情节是:女主人公刁刘氏,名刘素娥,是通政使刘丹国之女,襄阳豪杰刁南楼之妻,与紧邻监生王文通奸,为刁南楼姬妾王氏撞破。刁刘氏置砒霜于馒头内,欲加害王氏,恰好刁南楼返家,误食馒头而死。刁南楼的结交朋友毛龙赴考得中状元,巡按湖广至襄阳,闻刁南楼死,前往吊祭,发现疑点,乃鼓励王氏告状。毛龙一审未毕,奉旨前往交趾说贡,只得将刁案委托襄阳刑厅童文正审理。童文正清正廉明,胆大心细,亲往刁府查勘,查获刘氏、王文私情证据。他一面顶住襄阳官绅的巨大压力,一面凭据刘王私通的有力物证,同时巧施“阴阳会审”的心理战术,终于使得刘氏、王文等当堂招供。此时,乡绅张卓云利用省军门洪正轮与刘丹国的师生关系,企图陷害童文正,挽救刁刘氏,但阴谋未能得逞。最终,刁刘氏被处以骑木驴游街和凌迟三十六刀之极刑,王文及四个参与命案的丫环也被判以斩刑。

书籍目录

《扬州曲艺传统名篇丛书》序《审刁幕》整理引言壹 襄阳问路贰 毛龙吊孝叁 访情写状肆 拿捉王文伍 收监报信陆 骗父说情柒 毛龙再吊捌 孝堂告状玖 骗提辕门抬 奉旨说贡拾壹 刑厅初审拾贰 公堂斗法拾叁 察勘二楼拾肆 查耧搜扇拾伍 有才回话拾陆 阴阳会审拾柒 郡庙审扇抬捌 认扇招供拾玖 刘福报信贰抬 群凶认罪贰拾壹 徐氏骂监贰拾贰 乳娘探狱贰拾叁 丹国上诉贰拾肆 军门请宴贰拾伍 具结开棺贰拾陆 潘氏拦验贰拾柒 刁王结亲贰拾捌 堂绑游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