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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哈耶克古典自由主义研究 |
| 索引号 | D081/20115 |
| 分类号 | D081 D081(自由、平等、博爱) D08(其他政治理论问题) D0(政治理论) D(政治、法律) |
| 作者 | 黄伊梅、 |
| 出版社 | 广州 : 广东人民出版社, 2011 |
| ISBN | 978-7-218-07070-4 |
| 页数 | 137页 ; 24cm |
| 价格 | CNY25.00 |
| 标签 | libertarianism、政治哲学、 |
| 简介 | |
| 注解 | 有书目 (第136-137页) 本书共五章,内容包括:哈耶克与古典自由主义、哈耶克之前的古典自由主义、哈耶克自由主义思想的哲学基础、哈耶克自由主义的“自由”等。 |
书籍简介
《哈耶克古典自由主义研究》主要从自由主义的基本理论这一路径来解读哈耶克。正如哈耶克自己所言,他的自由主义遵循的是英国传统,而英国早期自由主义又分为两支,分别是苏格兰启蒙派和英格兰派,前者是指曼德维尔、大卫•休谟、亚当•斯密、亚当.弗格森等,后者主要以洛克为代表。两派的形上学确有不同,苏格兰启蒙派以人性论为基础,从人性的本来样子——人的自私自利性——来探索一条符合人性的政治法律制度。曼德维尔由此得出结论:建立在符合人性基础上的政府才是健全的政府;而大卫•休谟更是指出当私有财产制度建立起来之后,政府似乎就没有什么大事可做的了。英格兰派形上学建立在天赋人权基础上,即自由权、财产权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是天赋的、与生俱来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它通过自然法和契约论来要求建立法治下的自由政府。苏格兰启蒙派与英格兰派虽然路径不一,但殊途同归,得出的结论是相同的,那便是:保护个人自由。限制政府权力。这是古典自由主义的核心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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