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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国际海事货物索赔管辖权的选择 : 从适格法院到适当法院 |
| 索引号 | D997.4/20122 |
| 分类号 | D997.4 D997.4(国际商事仲载与国际海事仲裁法) D997(国际私法) D99(国际法)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 作者 | 刘兴莉 (副教授)、 |
| 出版社 | 北京 :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1 |
| ISBN | 978-7-301-19342-6 |
| 页数 | 268页 ; 23cm |
| 价格 | CNY34.00 |
| 标签 | |
| 简介 | |
| 注解 | 有书目 (第249-265页) 本书通过对中国海事货物索赔管辖权实施状况的观察和剖析,探讨中国海事法院作为受诉法院在什么情形下对海事货物索赔争议行使管辖权具有合理依据且是正当的。 |
书籍简介
《国际海事货物索赔管辖权的选择:从适格法院到适当法院》以国际海事货物索赔管辖权的选择——从适格法院到适当法院为主题展开研究,采取案例研究的方法,通过对中国海事货物索赔管辖权实施状况的观察和剖析,探讨中国海事法院作为受诉法院在什么情形下对海事货物索赔争议行使管辖权具有合理依据且是正当的。同时,《国际海事货物索赔管辖权的选择:从适格法院到适当法院》结合新的运输法公约《2008年鹿特丹规则》第14章管辖权的规定,指出协调国际海事货物索赔管辖权的冲突以及消除择地诉讼的最佳选择,是实现国际海事货物索赔管辖权的国际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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