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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刑事法官的证据调查权研究
索引号 D915.313.04/20123
分类号 D915.313.04
D915.3(刑事诉讼法)
D915(诉讼法)
D91(法学各部门)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作者 陈如超、
出版社 北京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11
ISBN 978-7-5653-0444-6
页数 230页 ; 23cm
价格 CNY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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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注解 有书目 (第216-227页) 本书主要论述了几个问题:第一明确对刑事法官的证据调查权进行了界定,尤其是对控辩双方的证明责任进行了区分。第二,比较了英、美、德、法、日、意六国刑事法官的三种证据调查权模式,对不同模式下法官的庭内与庭外证据调查权限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并对各自的特点及其形成的原因进行了归纳、总结和分析。第三,对中国刑事法官的证据调查实践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实证研究,阐述了中国刑事法官证据调查权的特点。第四,就如何合理配置中国刑事法官的证据调查权进行了初步的论证。
书籍简介

《刑事法官的证据调查权研究》内容简介:法官在刑事庭审中究竟应该有何作为?面对各种层出不穷的主张,关注刑事法官在庭审时的证据调查权就顺理成章。比较法显示:英美两国刑事法官(包含陪审团)并非完全消极的仲裁者;德法之邦固然坚守法官调查证据;但适度的改革亦释放了控辩双方的举证能力。1996年之后,中国刑事庭审制度仍然处于变革之中,完善法官的证据调查权举足轻重,其最终目的是在控辩审之间形成事实调查的良性互动和三方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