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拱桥--暨南大学学生门户 » 图书馆 » 司法制度 » 中国入世与司法审查承诺
名称 中国入世与司法审查承诺
索引号 D926.4/20122
分类号 D926.4
D926(司法制度)
D92(中国法律)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作者 侯舒梅、
出版社 北京 :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1
ISBN 978-7-5109-0371-7
页数 163页 ; 21cm
价格 CNY16.00
标签
简介
注解 有书目 本书内容包括:中国行政诉讼法的历史发展、司法审查范围法律制度、司法审查诉讼权法律制度、行政审判和管辖法律制度等6章。
书籍简介

侯舒梅所著的《中国入世与司法审查承诺》研究的中心问题是中国如何实现WTO司法审查承诺。这是一个有争论的话题,多数学者认为,“司法审查”就是“独立的司法审查”,其理论基础是分权理论,中国没有实现WTO司法审查承诺的理论基础。实际上WTO要求中国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遵守司法审查承诺:司法审查应独立于被授权执法的行政机关;司法审查的程序应客观和公正;应扩大司法审查范围,充分保护公民的诉权。中国从行政诉讼法律制度中的七个方面——受案范围、诉权、行政审判、管辖、证据、司法审查标准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全面履行WTO的司法审查承诺。最高人民法院对这七项法律制度前后进行了多次改革,在诉权保护方面,正在逐步扩大司法审查范围;在管辖制度方面,采用提级管辖制度,试图避免地方政府对司法审查的干预;在证据制度方面,建立了法官的心证公开的证据规则,确保调查取证、质证、认证等程序公正;在法律适用方面,中国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以避免和解决法律冲突问题。《中国入世与司法审查承诺》通过对这七项法律制度的分析,指出中国政府不可能按照美国式的三权分立理论改变中国,它必须根据其政治和法律体制的现状落实WTO的原则。因此,其改革方向在政治体制方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司法权与行政权的真正分离,缩小体制摩擦,保障司法审查客观和公正,增加司法审查的违宪审查功能;在行政诉讼法律制度方面,尽快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扩大司法审查的范围,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