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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动物地位问题的法学与伦理学分析 |
| 索引号 | D912.604/201210 |
| 分类号 | D912.604 D912.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D91(法学各部门) D9(法律(依总论复分表分,-0理论与方法论所属类目复分入D90)) D(政治、法律) |
| 作者 | 崔拴林、 |
| 出版社 | 北京 : 法律出版社, 2012 |
| ISBN | 978-7-5118-3307-5 |
| 页数 | 286页 ; 21cm |
| 价格 | CNY25.00 |
| 标签 | 法学、 |
| 简介 | |
| 注解 | 有书目 (第277-286页) 本书研究的课题是动物是否可以具有私法上的主体地位。 笔者关注这一课题缘于以下的理论背景:随着地球生态环境的人为破坏和环境伦理学的不断发展,保护动物、环境的呼声日益高涨;同时,国内外环境伦理学界和(民)法学界有关动物应该成为道德(权利)主体和法律(权利)主体的主张——本书将之统称为“动物(权利)主体论”——也日渐增多。由此,动物是否可以成为法律上的(特别是私法上的)主体的问题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争议。 |
书籍简介
《中国法学院校学术大系:动物地位问题的法学与伦理学分析》探讨了动物客体论语境下动物福利概念的内涵、动物主体论者界定动物福利概念时存在的缺失,以及我国动物福利保护的基本理念和途径,以期为我国的动物福利保护工作提供基本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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