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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清朝则例编纂研究 |
| 索引号 | G270.92/20121 |
| 分类号 | G270.92 G270.9(档案学史) G270(档案学) G27(档案学、档案事业) G2(信息与知识传播) G(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
| 作者 | 李永贞、 |
| 出版社 | 上海 : 上海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2012 |
| ISBN | 978-7-5100-4721-3 |
| 页数 | 176页 ; 21cm |
| 价格 | CNY30.00 |
| 标签 | 参考、文献学、法律史与法律文化、清史、 |
| 简介 | |
| 注解 | 安徽阜阳师范学院学术资助项目 有书目 (169-174页) 本书分为五章, 内容包括: 律例档案编纂渊源 ; 清朝则例编纂概论 ; 清朝会典与则例编纂 ; 清朝则例编纂详析 ; 清朝则例编纂作用。 |
书籍简介
《清朝则例编纂研究》内容简介:在中国档案文献的编纂过程中,有关政典法令的汇编是从唐朝开始。在清朝,《大清会典》、《大清会典则例》,清朝各部院的则例等,都是依据档案文献汇编纂修而成,是清王朝通过立法治理国家、加强专制统治的重要手段。清朝在会典与则例的编纂制定方面,确立了一个基本原则:将指导总体的法律制度“律”立为典,具体的实施“细则”定为则例。其法律效力与法典相同。这样,清代的行政立法就达到了以会典为大纲,以则例为细目的规范化形式。清代则例的制定与发展,是我国早期行政立法史的一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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