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系條例暨兩岸歷次協議 : 含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
| 索引号 | D618/20141.3 |
| 分类号 | D618 D618(中国革命的特殊问题) D61(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 D6(中国政治) D(政治、法律) |
| 作者 | 台湾省 行政院 Xing Zheng Yuan 大陆委员会、 |
| 出版社 | 台北 :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中华民国101年 [2012] |
| ISBN | 978-986-03-3596-5 |
| 页数 | 289页 ; 21cm |
| 价格 | TWD45.00 |
| 标签 | |
| 简介 | |
| 注解 |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暨两岸历次协议,含香港澳门关系条例,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十一条及相关法规,宪法增修条文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间人民权利义务关系及其他事物之处理,得以法律为特别之规定。离岛建设条例:第十八条 为促进离岛发展,在台湾本岛与大陆地区全面通航之前,得先行试办金门、马祖、澎湖地区与大陆地区通航,台湾地区人民经许可后得凭相关入出境证件,经查验后由试办地区进入大陆地区,或由大陆地区进入试办地区,不受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等法令限制;其实施办法,由行政院定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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