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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Logo设计方案的启示

李跃芳 2012-07-02 • 182点击

 关于征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Logo设计方案的启事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我省决定组建集政务公开、网上办事、网上审批、在线服务、投诉建议等功能于一体的“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为树立和展示整体形象,打造品牌,进一步提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影响力,现特向社会公开征集Logo设计方案。
    一、征集内容
  “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Logo设计,该标志将主要用于“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网站及其全省各类相关宣传推广活动。
    二、创作要求
    1、Logo设计要突出“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社会事务网上办理、公共决策网上互动、政府效能网上监察”等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思想。
    2、要求构思新颖,色彩鲜明,内涵时尚,视觉效果强,富有时代感;在网络载体和任何宣传环境中能够和谐、大方的应用;适合互联网页面标志常用格式,符合网站整体设计风格,易于辩认和制作;具有形象延展性,便于印刷和其他设计制作。
    3、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相关权利,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承办单位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
    4、作品须提交纸质稿件和电子稿件,纸质稿件为A4纸精细彩色打印;电子稿件要求提供设计稿(coredraw或photoshop格式)和纸质稿件的JPG格式;文字说明为 word格式,应包括图案、设计理念和创意文字说明。
    三、其他事项
    1、主办单位将在广东省政府门户网站、南方网、南方报业网、奥一网和广东省电子政务外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广东省信息中心网站等对征集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并邀请专家评委进行综合评审,评出入围奖10名,最终择优评出入选奖3名,评选结果将在上述网络媒体或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后报省政府审定。选用的作品由广东省信息中心发给证书和奖品。
    2、应征作品被选用后,其涉及的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征集单位,创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
    3、征集时间自2012年6月21日起至2012年8月15日止。
    4、提交方式:以纸质稿件和电子稿件方式提交省信息中心(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9号楼,邮编:510031,联系人:陈智斌,电话:020-83134240,邮箱:chenzb@gd.gov.cn (mailto:chenzb@gd.gov.cn ))。稿件请注明作者单位、姓名、联系方式及本人身份证号码,并自留底稿,稿件不予退还。
 
 
 
   广东省信息中心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粤办函〔2012〕369号

 
 
关于做好全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相关筹备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省政府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建设省、市两级统一的集信息公开、网上办理、便民服务、电子监察于一体的网上办事大厅,推动实现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社会事务网上办理、公共决策网上互动、政府效能网上监察。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相关筹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内容
  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主要由网上办事大厅门户网站、服务支撑平台、省直部门网上办事系统和地市网上办事系统组成。2013年前,省直部门和珠三角各市要建成网上办事大厅(作为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分厅,下同);2015年前,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各市要建成网上办事大厅(分厅)。重点突破申报材料和证照电子化等“瓶颈”问题,有效整合跨部门网上办理事项,优化办事流程,推进全流程网上办事,推动各级实体性行政办事大厅功能向网上办事大厅迁移。2015年实现地级市以上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率达90%,非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率达80%。
  二、任务分工
  (一)省府办公厅负责牵头协调,统筹推进省网上办事大厅项目建设工作。
  (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组织开展系统开发和部署实施工作;研究制订并联审批等协同事项网上办理办法、网上服务规范及网上办事大厅接入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等。省信息中心负责系统总体框架设计,统一建设相关公共基础平台和公共应用系统,保障省级系统的运行维护,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三)省直各单位负责梳理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加快推进网上业务办理,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建设本部门网上办事大厅(分厅),并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对接。
  (四)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本地网上办事大厅(分厅)的实施建设,并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对接。
  (五)省监察厅要把政府部门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和服务纳入电子监察范围,定期考核、通报有关情况。
  三、工作要求
  建设全省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适应信息化时代要求的重要举措,事关我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大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相关筹备工作,为下一步的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信息中心要充分利用我省电子政务已有建设成果,梳理、整合省直部门和市级现有及在建的网上办事事项,尽快建成省级网上办事大厅基础框架。
  (二)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的部署要求筹备建设本地、本部门的网上办事大厅,认真梳理政务服务网上办理事项,加快开展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并将现有及准备开展的网上办事事项目录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汇总。
  (三)各地、各部门要安排专人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及省信息中心进行对接,有关人员名单于2012年6月15日前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关于征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logo设计方案的启事.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20702082513281.doc )
关于做好全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相关筹备工作的通知.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20702082646347.doc )
作者:李跃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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