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陈耀忠 2012-01-15 • 95点击

 学校各单位:
    根据2011年11月“暨南大学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推进会”的工作部署,学校纪委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暨纪〔2011〕15号),定于2011年12月下旬至2012年1月中旬,通过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通知要求,由各单位根据《各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自查表》所列项目进行逐项自查,并组织该单位的教职员工开展民主测评,在此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于2011年12月底前,将《自查表》、回收的全部《民主测评表》、自查报告、及支撑材料一并报送纪检与监察办公室。自查结束后,学校纪委派出由校纪委委员带队的检查组,对相关机关部处、直属单位、学院进行抽查。检查时,由被检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实施“三重一大”情况进行专题简要报告,同时检查组查阅相关材料及听取群众意见。2012年1月上旬,学校纪委根据自查情况,组织了抽查。现将各单位自查及学校抽查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截至通知要求的2011年12月31日前,共有28个单位按时报送自查情况,名单如下:
    组织部、宣传部、纪检与监察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科技处、社科处、发展规划处、学生处、研究生院、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离退休工作处、审计处、总务后勤管理处、学报编辑部、体育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院、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学院、理工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教育学院、光子技术研究所。
    2012年1月至今,有30个单位补报了自查情况,名单如下: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信息技术研究所、学校教育工会、外国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管理学院、深圳旅游学院、图书馆、统战部、学校团委、招生办公室、保卫处、基建处、就业指导中心、艺术学院、华文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社科部、实验技术中心、教务处、药学院、珠海校区、翻译学院、国际商学院、电气信息学院、人文学院。
    尚有一个单位因机构设置、职能调整等客观原因,稍后将补报自查有关情况。
    二、抽查情况
    自查结束后,1月5日,学校纪委副书记欧传峰同志带队对科技处、深圳旅游学院;纪委委员谭其学同志带队对华文学院、管理学院,张国林同志带队对法学院、体育部等6个单位进行了抽查。抽查情况如下:
    体育部领导班子重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领导班子对执行该制度具有高度认同感,工作配合默契,责任划分明确。该部以宣讲和橱窗展示的方式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宣传教育,使每位职工都知晓并理解“三重一大”制度的内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规章制度,做到每项工作均有据可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内容较完善,决策方式、责任追究措施可操作性强,责任主体明确。执行制度情况良好。以满分100分计算(下同),检查组评分为90分,综合评价:优秀。
    法学院领导重视“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制定伊始,反复征询意见,学院班子成员共同议定,逐条修改,并在网页上公示,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建议。该院根据实际情况,做到慎重决策,对重大事项及大额支出均反复斟酌讨论。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决策责任落实到人,责任追究措施可操作性强。该院将“三重一大”贯彻执行情况作为院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并列入班子成员考核及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但未及时提交自查报告。检查组评分为87.5分,综合评价:良好。
    管理学院新任领导班子履新时间很短,但能高度重视“三重一大”工作,及时调整“三重一大”领导小组及监督机构组成人员,在人才引进、学科建设、项目开发等方面,及时完善有关制度、措施。该院通过学院网站、党建网站等媒介公开学院一系列重大决策。对5万元以上的支出都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对学院重大事项及干部人事任免也能做到集体决策。检查组评分为89分,综合评价:良好。
    华文学院根据干部工作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三重一大”领导小组成员,并制定了相关配套措施:如《关于下发<华文学院推行院务公开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华文学院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流程一览表》、《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实施办法》等。该院通过学院网站、党建网站开展院务、党务公开工作。5万元以上的项目均能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讨论决定,对学院重大事件及干部人事任免也能集体决策。同时,设立院长接待日与院长邮箱,多方聆听学院教职员工意见、建议。检查组评分为90分,综合评价:良好。(未及时提交自查报告)
    科技处充分发挥了集体决策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作用。该处经充分调研,重新印发了新的管理条例,为全校科研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在项目申报管理方面,建立了校外专家库。经费管理方面,严格执行5万元以上支出校领导签字的规定。强化审计意识,主动引入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本处干部提拔能严格按照学校的程序,集体讨论推荐。检查组评分为91分,综合评价:优秀。
    深圳旅游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由学校统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受华侨城联合党委、学校党委双重领导。该院党政领导班子发扬民主,分工合作。在制度建设、学院规划、人事任命、大额资金、重大项目管理方面,均做到学院领导集体讨论决策。学院办公会正常有序,工程招标、物资采购监督小组等相关监督机构健全。检查组评分为90分,综合评价:优秀。
    特此通报
 
 
中共暨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2年1月15日

作者:陈耀忠

目前尚无回复
请 登录 后发表评论
最近添加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