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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2年元旦、春节奖金的通知
郑婕慧 2012-01-09 • 127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了表示学校对全体教职员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关怀,学校决定发给2012年1月17日前在岗的正式职工元旦、春节奖金2000元。 发给离退休人员元旦、春节节日慰问金2000元。
在职人员发放原则和办法如下:
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发50%:
(1)2011年7月1日以后调入的正式职工;
(2)事假(病假折半计算为事假)2011年累计超过30天不足60天的;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
(1) 不在岗的;
(2) 2011年考核不称职的;
(3) 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的;
(4) 受党内或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5) 有违法行为的;
(6) 全年旷工累计达5天及事假(病假折半计算为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
3.独立核算单位可参照学校标准自行发放。
4.在职职工节日奖金由人事处造册,离退休人员节日慰问金由离退休处造册。
6.2012年元旦春节奖金、慰问金随2012年1月份工资发放。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一月九日
作者:郑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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