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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生活困难职工进行慰问的通知(重发)
郑婕慧 2012-01-05 • 199点击
校内各单位:为体现学校对教职工的关心,学校决定在元旦春节期间对困难教职工进行慰问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
二、补助标准
按照困难的程度,发放困难补助,金额由300-1000不等。
请各单位对生活有困难的教职工生活情况进行了解摸底,填写《职工困难情况登记表》,2012年1月6 日前报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工资福利科。
附件:职工困难情况登记表.xls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11231025609983.xls )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
2011年1月5日
作者:郑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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