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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委组织部领导干部考试测评中心选聘工作人员的通知

陈莹 2011-12-06 • 215点击

 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委组织部领导干部考试测评中心(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拟采用组织推荐和考试竞争相结合的方式选聘4名干部,其中网络宣传岗位2名、网络技术岗位1名、落实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评估岗位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聘范围
面向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广州地区的高校、中央驻粤相应单位,以及地级以上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
二、选聘条件
推荐参加选聘的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与人共事能力。
(二)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中共党员,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以后出生)。
(三)满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优先考虑有基层工作经历人选。
(四)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属于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干部,身体健康。
(五)推荐参加遴选网络宣传岗位的,应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擅长网络评论文章写作;能够熟练运用各种网络传播平台和工具;具有一定组织工作经验。
(六)参加遴选网络技术岗位的,应具有计算机和互联网专业技术,熟悉互联网传播规律,具备较强互联网信息搜集能力。
(七)参加遴选落实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评估岗位的,应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掌握统计或审计或会计等相关经济学方面知识,熟悉绩效考核评估技术。
三、选聘程序
(一)确定初步人选。请自愿报名者于12月8日上午12:00前将个人简历和联系方式交学校党委组织部干部科(办公楼916房),经资格审查后,由学校党委向省委组织部推荐。
(二)组织考试。考试形式力笔试、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素质测试。先进行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再进行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每人岗位按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名单。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试后,按笔试占30%、专业能力测试占40%、面试占30%合成总分。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不列入考察对象。
(三)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根据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名单。然后组织考察和体检,并进行德专项测评。
(四)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和休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1年12月6日

作者:陈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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