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七批国家千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组部有关千人计划申报的文件通知,第七批国家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现已展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第七批国家千人计划中,适合高校申报的项目有: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3.第二批“青年千人计划”项目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条件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人须2011年1月1日之后回国(来华)工作;创新人才短期项目申报人须2011年7月1日之后回国(来华)工作。
2.创新人才不得连续申报,最多可申报两次。
3.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用人单位一年内的申报资格。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人需符合《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中组发〔2008〕28号)及《工作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
2.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55岁,引进后在国内工作不少于9个月(全职回国),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申报人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工作合同并承诺2011年1月1日之后回国或来华工作。
(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申报条件
1.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符合《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的引才标准。
2.在国内工作单位固定,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4.申报主体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央企业。
5.申报人需于2011年7月1日之后回国或来华工作。
三、申报材料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申报材料
请逐项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缺一不可。
1.申报书。请按照《填写说明》,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书》的各项内容,不得空项、漏项。
2.附件材料。请按要求提交下述材料的扫描件:
(1)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起始);
(2)身份证或护照;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此项可暂不提交,待商谈签订后再提交);
(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
(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的证明材料(如3-5篇代表作的全文、检索证明等);
(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如项目立项书等);
(7)奖励证书;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如其他能证明学术水平的材料等);
(9)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
3.个人信息表。
4.申报人选汇总表。
四、有关要求
1.千人计划项目是目前国家最高层次、最大规模的海外人才引进计划,各学院、学科要高度重视千人计划申报工作,及时摸底并联系与学科、学院保持合作关系或其他联系的海外人才,争取引进到位。(详见“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 (http://www.1000plan.org ))
2.由于时间较紧,请各申报人务必将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的所有申报材料,于2011年8月26日前提交到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708),所有材料均请先提交电子版,待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版。
附件1:关于开展第七批“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10817071623371.doc )
附件2:《青年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细则》(组通字〔2010〕63 号).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10817071646444.doc )
附件3:《“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实施细则》(组厅字〔2010〕29号).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10817071847315.doc )
附件4:申报书表样及填写说明.rar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10817071918102.rar )
作者:闫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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