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2011学年度暨南大学考核工作的通知
暨人〔2011〕86号
关于2010~2011学年度暨南大学考核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2010~2011学年度暨南大学考核工作已开始,现将本次考核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指导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岗位意识,正确评价各类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二、考核人员范围。
(一)全校在职的教职工(含聘用人员),均需参加考核。副科级以上干部(含副科级)由组织部负责考核(副科级以下的党政干部考核参照暨南大学党政管理干部考核办法,与本单位科级干部考核同步进行,考核成绩上报人事处,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干部考核等级交组织部),教学、科研、教辅及副科级以下干部等人员由人事处负责考核。
(二)学校派出在外工作或学习的工作人员,仍在原单位考核,要综合在外工作或进修单位所提供的表现确定考核等级。
(三)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初期)的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级,考核情况只作为定级的依据。原有工龄的毕业生考核时需定等级。
(四)校内调动人员在新单位未满3个月,由原单位进行考核,超过3个月的,由原单位提供前段情况,现单位综合考评。
(五)受警告处分的工作人员,当年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级;对受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受处分期间的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级,考核的情况可作为解除处分的参考依据。
(六)有下列情况的,不参加考核,次年不晋升薪级工资,当年不计算工龄:
1.全年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5个月。
2.离岗待聘、拒聘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3.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暂不参加考核,待问题查清后再确定。
三、本次年度考核的时间为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
四、考核内容、标准、结果。
(一)年度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廉洁等方面;
能,主要考核业务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各等级年度考核的基本标准: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规定,廉洁奉公,工作责任心强,精通业务,工作有创新,成绩突出;
称职: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规定,廉洁奉公,工作负责,业务熟练,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基本称职:能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规定,工作认真,基本熟悉业务,基本完成工作任务;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级:
1.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
2.违反社会治安条例等造成社会影响的。
3.未经领导批准不参加学校、系部处组织的政治学习或会议,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4.拒不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和不接受领导安排的工作消极怠工,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5.利用学校仪器、设备等设施私自对外进行有偿服务,违反学校财务纪律,造成严重影响的。
6.旷工连续超过5天,或累计超过10天,但未达到辞退期限的。
(三)本次年度考核等级分为四档,分别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年度考核严格坚持标准,符合实际,被确定为优秀等级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教职工总人数的10%以内,但要兼顾学科、人员和系列的分布,教学科研、教辅、党政及工勤人员应分别计算优秀等级的比例。优秀率超过比例的单位,学校一律不接受其考核材料。
五、考核方法与程序。
(一)个人填写《暨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所在基层单位(部处、系、所、中心)进行评议,拟定考核等级,各系、所、中心报学院审定。
(三)各学院考核小组对基层单位结果进行评议,对本院教职工进行定性考核,拟定本单位的考核优秀人员,对部分有争议、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的人员进行审议,最后确定各类人员的年度考核等级,公示5天,无异议后填写考核成绩汇总表报学校审批。
(四)学校根据各二级单位的考核结果,对部分有争议、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的人员进行审议,确定考核优秀的人员及其他各类人员的考核等级。
(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六、附属第一医院、华文学院、珠海校区、信息技术研究所、深圳旅游学院等单位参照学校考核规定,自行组织年度考核,并将考核表和汇总表上报人事处。
七、全体教学科研人员(含来校工作不满一年的人员)均要填报本人的教学科研情况,以便统计各单位教学科研数据。请各单位通知教学科研系列人员登录相关职能部门的考核统计平台,将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期间的科研成果进行录入登记,由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教学、科研等数据的核对,具体安排见各职能部门通知。
八、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的绩效工资按《关于印发暨南大学绩效工资改革系列文件的通知》(暨人〔2010〕98号)和《关于修订暨南大学绩效工资改革方案的通知》(暨人〔2011〕77号)执行,本次绩效考核业绩统计周期为2009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各职能部门负责核对各学院的教学科研数据,并根据各学院工作量占学校整体工作量的比重,将绩效工资按相应比例划拨到各学院,由学院进行二次分配。各学院将本学院的分配方案及绩效工资分配结果报学校审批。
请各单位于2011年7月18日统一到人事处领取考核表(考核表需要归入人事档案,必须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铅笔填写)。各学院考核完毕并经公示后,由考核小组组长填写院系考核意见并签字盖章,于2011年10月30日前将考核表和单位考核成绩汇总表交人事处。
特此通知
附件:2010~2011学年度暨南大学考核成绩汇总表.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10715075914781.doc )
二O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作者:李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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