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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办《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事项的通知

钟响阔 2011-06-23 • 553点击

 校内各单位、各位老师:
经与税局沟通,我校在职教工如果未收到或遗失《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可到天河地税局申请补办。补办方法说明如下:
一、                  个人单独补办:个人可自行前往天河地税局(广州市天河区地方税务局一楼办税大厅)申请补办,需提交的资料有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二、                  学校统一补办:需补打2010年度《完税证明》的老师,请在6月30日前,将身份证复印件(写上姓名、人事编号和单位名称)上交到行政办公大楼208房财务处薪酬结算科。届时,我处将以学校名义统一向税局申请办理。联系人:黄敏,联系电话:85220058。
 
财务处
2011年6月22 日

作者:钟响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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