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教人[2004]4号)的有关部署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2011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领域
按以下27个领域归口申报:
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国内申请者应具有中国国籍,且必须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请,不接受跨单位申报。
3.引进海外青年优秀人才纳入本计划一并申报。
4.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加大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申报。注重与部门、地方和学校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的衔接。
5.已获得“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6.根据《“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七条第6点的规定:在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申报名额
实行限额申报制度,每个学院的推荐人数不超过2名。
四、申报方式
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和推荐,并在6月27日前把申请者的《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1份)、相关证明材料及单位推荐意见(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报人事处师资科,并将《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师资科邮箱oszk@jnu.edu.cn。证明材料要与申请书涉及的内容保持一致。 (mailto:oszk@jnu.edu.cn )申请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码。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五、其它事项
教育部的有关通知可在网上查阅(教育部—科技司),有关本计划的电子表格可在网站www.dost.moe.edu.cn (http://www.dost.moe.edu.cn/ )的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1: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10614090231301.doc )
附件2: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10614090551199.doc )
附件3:引进海外青年优秀人才要求.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10614090325628.doc )
附件4:学院汇总表.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1061409033852.doc )
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作者:闫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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