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资产管理,全面掌握我校固定资产现状,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与完整,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要求,学校每年定期开展一次资产清查工作。2010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于1月12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2010年12月底各单位在帐的各类仪器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
二、清查内容:
1、固定资产帐、物、卡相符情况
2、资产领(使)用人签字情况
3、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情况
4、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情况
三、清查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 (1月12日—3月31日)
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自行对本部门在用的仪器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实物与资产明细帐上信息进行清点核对。校本部各单位可于1月12日后登录国资办网站下载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明细帐(下载方法详见附件),本部以外的独立核算单位由各单位资产管理部门提供资产明细帐。
自查的具体要求如下:
1、全面清查本单位的固定资产,做到逐一清点,逐一核实。尚未领取固定资产卡片和标签的尽快领取,并及时完成固定资产标签的张贴。固定资产信息数据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到资产登记管理部门进行修改。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清查核对帐物,真实反映资产情况,自查结果按要求分类填写相应的登记表。
(1)有物无帐的固定资产,填写“暨南大学固定资产清查有物无帐登记表”;
(2)有帐无物的固定资产,填写“暨南大学固定资产清查有帐无物登记表”,如经查明原因属于非正常损失的,需同时填写“暨南大学固定资产损坏丢失事故报告单”;
(3)拟报废的固定资产,填写“暨南大学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上报归口资产管理部门,待清查结束后按相关程序进行鉴定审批。
(4)对本单位资产清查情况进行汇总,填写“暨南大学固定资产自查情况汇总表”。
往年已填报过报废申请、有帐无物登记的资产,请各单位资产管理员留意资产明细中“现状”一栏,如显示为“待报废”“待审批盘亏”或显示为空白状态,则已处于上报主管部门审批阶段,无需重新填报。
3、相关表格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3月31日前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邮箱:ogzb@jnu.edu.cn (mailto:ogzb@jnu.edu.cn )
(二)学校检查阶段 (4月1—4月20日)
由国资办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若干个检查小组,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具体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检查内容包括:各单位的资产帐、卡、物是否相符情况;资产状态是否与提交的自查情况一致;是否制定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责任是否落实;资产管理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同时听取各单位对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评分标准详见“暨南大学固定资产检查评分表”。
(三)清查结果公示、整改阶段(4月21-30日)
学校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布,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领导要重视资产清查工作,加强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资产管理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在资产清查盘点中认真细致,不重不漏;在资产损失认定时,要严谨认真,准确合理,保证提供数据资料真实可靠,确保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特此通知。
校本部资产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何延灼 85228595 行政楼1203
校本部家具登记:江丰 85228239 行政楼1207
校本部设备登记:匡小英 张龙钊 85220480 行政楼308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0年1月10日
附件:固定资产数据下载指南.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10311104428525.doc )
暨南大学固定资产清查 有物无帐 登记表.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10311104805931.doc )
暨南大学固定资产清查 有帐无物 登记表.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10311104816841.doc )
暨南大学固定资产损坏丢失事故报告单.xls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1031110482750.xls )
暨南大学固定资产自查情况汇总表.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10311104839152.doc )
暨南大学固定资产检查评分表.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10311110559323.doc )
作者:揭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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