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送2010年第3次实验室废液和废旧药品转移处置的通知

张龙钊 2010-09-21 • 106点击

校内各单位:
我校2010年第3次实验室废液和废旧药品转移处置工作定于2010年9月25日上午8时10分至11时00分进行。为使废物转移处置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实验室废液和废旧药品必须按已递交的清单内容上送;
2、上送地点: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仓库;
3、废液和废旧药品必须要有比较完善的包装,包装上必须贴上标明成份等内容的标签,同时需附上清单(清单需签字盖章);
4、没有在上述时间和要求内送达的单位,请自行做好废液和废旧药品的安全处理工作。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0一0年九月二十日
作者:张龙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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