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知识测试活动的通知

陈耀忠 2010-09-20 • 90点击

学校各单位:
    为检验《关于印发暨南大学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方案的通知》(暨党发〔2010〕14号)要求的执行情况,进一步推进《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在我校的贯彻执行,学校纪委决定,在全校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中开展《廉政准则》知识测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目的
    通过测试,进一步促进我校党员领导干部全面掌握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贺国强同志在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自觉遵守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切实做到廉洁从政。
    二、测试对象
    这次知识测试的对象是全校副处级(含系、所、中心副职)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三、测试内容
    测试内容主要是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贺国强同志在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四、测试形式
   测试采取开卷测试的形式,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3种,实行百分制,60分为及格,90分以上为优秀。试卷统一由学校纪委印制。
    五、考务工作
    ㈠各基层党委、直属总支、直属支部派工作人员到学校纪检与监察办公室(办公楼1019室,电话:85220031)领取试卷。
    ㈡本次测试,采取不记名形式进行。各单位根据实际,可组织集中测试,也可单独测试。
    ㈢阅卷工作由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10月20日前,请各单位将已阅卷的试卷按试卷号记分汇总密封后送学校纪检与监察办公室。
    六、几点要求
    ㈠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务必通知到每位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确保参加测试。
    ㈡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要自觉参加测试活动,主要领导要带头参加测试,其他领导干部不得缺考。
    ㈢严肃测试纪律,不得指派工作人员帮助领导干部答题。不准编印统一答案。
   今年中秋、国庆节临近,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要以本次《廉政准则》知识测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政治敏锐性,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纪律,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带头过一个牢记“廉洁从政”的节假日。
    特此通知
   
 
              
 
                                中共暨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0年9月20日
 
 
 
作者:陈耀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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