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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旷课学生如何处分?
珠海校区教学办 2013-05-24 • 1197点击
问:对旷课学生如何处分?
答:对旷课学生视其情况给予以下相应处分:1个学期内旷课累计为11~20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为21~3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旷课累计为31~4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为41~50学时者,给予留校查看处分;旷课达51学时及以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其他处分规定请参阅《暨南大学学生手册》相关条文。
2 回复 | 直到 2014-10-05
看老师心情,一般旷课3节,期末不允许参加考试。
jacking at 2014-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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