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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港澳台侨学生开展广东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幸江涛 2011-09-13 • 123点击

为了深入了解广东的历史文化以及改革开放以来的成果,请各学院组织优秀港澳台侨学生开展广东社会实践与考察活动,主要考察著名企业,考察侨乡侨情、民俗风情,参观广东历史文化古迹。
一、           考察项目及主要内容:
    1、客家文化、企业考察(3天,约740元/人)   考察企业,参观中永定土楼、叶剑英纪念馆、万绿湖、客家公园、《客家意象》大型演出等   
2、中山/开平企业、文化考察(2天,约450元/人)   考察中山企业、街道社区,参观孙中山故居、中山市博物馆、开平碉楼等
3、肇庆企业、文化考察(2天,约450元/人)   考察肇庆企业、街道社区,参观七星岩和鼎湖山、宋朝城墙、披云楼、鼎湖砚洲包公祠等
4、佛山企业、文化考察(2天,约450元/人)    考察佛山企业、街道社区,参观西樵山、顺德清晖园、南风古灶、佛山梁园、梁启超故居等,学习制陶艺术,观赏岭南舞狮表演
5、韶关企业、文化考察(2天,约470元/人;3天,约640元/人)    考察韶关企业、街道社区,参观丹霞山、珠玑巷、南华寺等
二、时间安排:周末、节日。
三、具体要求:
1、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从上述考察项目中选择一项,于活动开展前两周将计划书报送学生处港澳台侨学生管理办公室,计划书包括目的和意义、时间、项目名称、实践具体形式和内容、行程安排、参加人数、带队老师、经费预算等。
2、考察活动经费由学校资助3/4,学院或学生个人支付1/4。
4、企业、社区考察由各学院自行联系,并请当地负责人介绍民俗风情和建设成就。旅行社由学生处统一安排。
5、注重实效。各学院在组织活动过程中要采取措施,提前进行教育和宣传,对当地的文化精髓及建设成果要安排专项活动让同学有机会进行深入的了解和体验;进行座谈总结。每个团队活动结束后一周内须向学生处提交总结1篇、学生个人总结(感想)20篇、集体照片100张(含横幅照片5张)等。
 
 
                                                    学生处
                                                201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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