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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缴医保费学生尽快补缴欠费的紧急通知
周丽贞 2014-06-16 • 219点击
校本部各院、系: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穗府办〔2013〕38号),大部分学生已经补缴了医保费差额,目前,尚有个别学生仍未缴纳,由于学生欠费将影响下学期注册及毕业生离校工作,因此请各学院继续做好欠费同学的思想工作,务必通知到学生本人。
目前,有34名2014年夏季毕业生未缴医保费(欠费学生名单见附件),为了不影响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请各学院催促学生尽快将欠缴医保费存入缴交学宿费的工商银行卡,或通过网上银行、工行柜台缴费的方式缴交医保费。
若医保欠费信息有误,请咨询公医办。电话:85220116。
附件:2014届毕业生欠缴医保费名单(共34人).xls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40616041240329.xls )
总务后勤管理处
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作者:周丽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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