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2014年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郑婕慧 2014-06-30 • 176点击

 学校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4〕135号)号文的精神,现将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全国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专任教师是指具有教师资格,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各级各类学校校领导、高等学校二级机构负责人和中小学教研机构教研员不得申报“全国优秀教师”
2.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
3、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本年度推荐为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中,符合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的人员。
二、推荐名额
广东省采取定额分配、差额评选的办法,择优评选出推荐人选,我校可推荐1名全国优秀教师和1名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每个学院、部、处可向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推荐的候选人如果符合”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条件,可同时推荐为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课教师或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人选。
三、工作要求
具体的评选条件见附件,请各学院于7月3日下班前将单位推荐报告、加具单位(学院、部、处)推荐意见的《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对象汇总表》和《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审批表》报至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工资福利科(办公楼701),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olzk@jnu.edu.cn联系人:吴老师,电话:85220025 。 (mailto:olzk@jnu.edu.cn )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
                                         2014年6月30日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40630052348685.doc )
附件2-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40630052402292.doc )
附件3-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40630052423255.doc )
附件4: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对象汇总表.xls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40630052453573.xls )
作者:郑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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