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第二批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培养对象的通知

赵承想 2014-10-08 • 261点击

学校各单位:
根据暨人[2013]43号文规定,现开始遴选第二批“暨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培养对象。
一、入选条件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治学严谨,为人师表,遵纪守法,组织能力较强,善于合作共事。
2、  在学术研究方面有创新性构想,具有明确的科研方向和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
3、  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对学生认真负责,教学效果良好。
4、  第一层次:35周岁及以下获聘副高职称的在职在岗教学科研人员(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第二层次:32周岁及以下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在岗教学科研人员,体育、艺术类教学科研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培养措施
1、  “优秀青年教师”的支持期为三年。支持期内享受优秀青年教师岗位津贴,第一层次标准为人民币1500元/月,第二层次标准为人民币1000元/月。
2、  对纳入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的人员,由学院选派思想素质好,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教授、副教授担任其指导教师,制定培养计划,落实各项培养措施,鼓励青年教师加入团队。
3、  学校鼓励入选者出国进修,入选者出国进修访学可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或学校资助项目。学校支持入选者参加学术会议,支持期内入选者如受邀大会发言可享受一次国内会议资助支持,资助金额为3000元。
申请会议资助需要提供:学术会议正式邀请函、学术会议简介和学术会议正式邀请大会发言的相关材料。
4、  学校支持入选者在国内著名高校做国内访问学者,报销学费和一次往返路费。
三、其他
1、  已入选省、学校的人才计划的人员,按就高原则给与岗位津贴。
2、  已按引进人才享受年薪制或学校科研启动经费、安家费的人员不再享受“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资助。
3、   优秀青年教师考核办法、津贴发放方式及其他规定详见暨人[2013]43号文《暨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四、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填写《暨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申请表》和《汇总表》,由学院审核、汇总,于10月16日前报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师资科。
 联系人:赵承想
 电  话:85220026
 
附件1:暨南大学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申请表.doc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41008045814282.doc )
 
附件2:优秀青年教师支持计划汇总表.xls (http://portal.jnu.edu.cn/publish/uploadFile/1/eWebEditor/20141008045844879.xls )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
                                                          2014年10月8日
 
作者:赵承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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