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党委关于开展2014年科级干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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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党委关于开展2014年
科级干部工作的通知
暨党发〔2014〕19号
各基层党委、校直属党总支:
经研究,学校党委决定于12月起开展2014年科级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时间安排
2014年12月-2015年1月。
二、工作原则
(一)按需提拔和择优任用的原则。
(二)科级领导岗位按岗位任用,原则上不增设科级领导岗位。
(三)科级非领导岗位按照干部梯队建设的原则进行择优任用,晋升比例控制在50%。
三、基本晋升条件
(一)符合《暨南大学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三条等有关条款。
(二)工作表现优良。
(三)廉洁自律。
(四)岗位性质为管理岗位或辅导员。
(五)初次提拔者,必须通过初任科级干部能力测试(已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除外)。
(六)校外调入干部须到校工作满一年(原则上以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正式报到时间为准)。
(七)年度考核皆为称职或以上。
(八)其他文件规定须符合的条件(如:辅导员、教学科研管理、研究生管理等岗位的干部晋升须具备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四、工作程序
(一)各单位第一阶段的工作:
1.各基层党委、校直属党总支分类统计和汇总本单位符合各项条件且拟提拔的人员名单,报党委组织部(12月15日前)。上报的材料分以下四类(具体表格见附件)。
表一:科级领导岗位人员晋升名单。
表二:校外调入认定级别人员名单。
表三: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人员名单。
(1)此表名单不包含以上两个表格中的人员。
(2)此表应包含除以上两个表格外,本单位所有符合基本晋升正科级和副科级条件的人员名单。
(3)此表上报后,不得另行增报。
表四:岗位调整、平级调动科级非领导岗位人员名单。
2.学院党委及各机关部处、直属单位和各直属党总支将符合基本提拔条件的干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工作表现调查。调查的范围一般为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各单位还可根据工作实际适当扩大调查范围和增加调查内容(见附件5)。
(二)各单位第二阶段的工作:
1.党委组织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名单,进行资格审核,并按照干部队伍科学规划和梯队建设的原则,核定各单位的具体晋升名额。
2.各单位根据党委组织部审核的结果和核定的晋升名额,结合民意调查的情况,提交学院(校区)党委及各机关部处、直属单位和各直属党总支专题会议集体讨论,会议由党委书记(党工委书记、党总支书记或机关部处、直属单位正职领导)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为:学院(校区)及各机关部处、直属单位和校直属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学院(校区)党委(党工委、直属党总支)委员、系(所、中心)党政正职,会议经充分讨论和酝酿后,进行无记名票决,拟定最终上报的各类干部名单(表三须进行排序)。(注意:凡参加会议人员涉及到须按照干部文件规定回避的,请严格执行回避原则。)
3.有关材料书面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12月22日前)。报送材料应包括:关于科级干部工作的请示(党政正职领导签字,并盖章)、四种分类表格(表一、二、三、四)、干部工作表现调查情况汇总(表六)、班子投票情况汇总(表七)、每位拟推荐晋升人员的档案审查材料(表八)。
说明:依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和国务院侨办、省委组织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党委加强对干部档案的管理和审核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管理谁把关,谁考察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请各学院(校区)党委(党工委)、机关部处、直属单位和校直属党总支对拟选拔任用科级干部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内容(见表八)。
(三)党委组织部审核。
(四)学校科级干部审议小组讨论和审议。
(五)征求分管或联系校领导的意见。
(六)学校党政正职领导审批。
请各基层党委、校直属党总支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按时上报相关材料,确保科级干部工作的顺利完成。
联系人:张艳丽、孙玉环、周仕敏;联系电话:85220081/85226125;传真:85221393;电子邮箱:ozzb@jnu.edu.cn。
附件:1.表一:科级领导岗位人员晋升名单
2.表二:校外调入认定级别人员名单
3.表三:科级非领导职务晋升人员名单
4.表四:岗位调整、平级调动科级非领导岗位人员名单
5.表五:干部工作表现情况调查表
6.表六:干部工作表现情况调查汇总表
7.表七:领导班子投票情况汇总表
8.表八:干部档案信息审查表
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
2014年11月27日
科级干部工作附表.doc
作者:周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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