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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因公出访手续相关事项的通知
王昱 2014-12-25 • 180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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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各位出访教职工:
近期因公出访一系列政策出现调整,加之寒假将至,为确保各位教职员工顺利完成因公派出任务,现就需办理因公出访事宜,进行如下通知说明:
一、请在2015年1月15日前,将因公出访的有关材料报送我处出访科(行政办公楼714,联系电话:85226319)。
二、再次强调因公出访申请者须按以下要求提前提交报批材料,否则无法保证出访人按期出访。
1.因公出国者须至少提前2-3个月提交报批材料。
2.因公出访港澳者须至少提前5周。
3.因公出访台湾者须至少提前2个月。尤其赴台参加国际会议者,必须预留更长的审批办证时间。
三、《暨南大学教职员工因公临时出国审批表》已于2014年6月启用新表,表格相关内容出现一些调整,请各位出访教职工及时下载最新版本,并依照表格内容如实完整填写。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侨事务办公室
2015年12月25日
作者:王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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